问:我母亲今年76岁了,身体多病。我父亲几年前去世了,母亲一个人生活,非常孤单。人家都“女儿是母亲的‘贴身小棉袄’”,可是我和日本人结婚了,不能在母亲身边,心里别提有多别扭了。现在,我非常想把母亲接到日本来长期生活,但不知道能否办理这样的手续?能给我讲一讲吗?
答:听了你这番话,就能够感受到你的一片孝心,感受到你的确是“母亲的贴身小棉袄”。
据了解,近年来在日华人中希望把高龄父母接到日本一起生活的事例正在逐渐增加。入管在审查方面也有所松动,从过去的完全不允许,改为经过严格审查后“有条件地允许”。
现在,本报获悉入管对此的“条件”是:
第一,父母年龄要在70岁以上,或者有严重慢性疾病的;
第二,父母本人需要你来赡养的;
第三,本国国内没有其他对父母进行赡养的亲属,或者虽有亲属但其经济状况无力进行赡养的。
办理申请时,首先要提交说明上述理由的《申请理由书》,同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注意,还需出具显示赡养人生活状况即经济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报的建议是:你先给母亲办理以探亲为目的的“短期逗留”在留资格,等母亲来到日本后再去入管申请将母亲的在留资格改为“特定活动”。关于具体手续,建议你先找行政书士、律师等专家咨询一下为好。(来源:《日本新华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