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持日本人配偶者签证,不久将来想自己开家整体院。听说在日本开店前,必须要向有关所管辖的官厅提出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开店。那么,开整体院也需要提出申请吗?另外,开店后,我想雇持就学生签证的弟弟帮忙。为此,有没有要注意的地方,请指教。
答:的确要想开提供食品或饮料这种店或经营饮食店的情况,必须向所在地所管辖的保健所提出申请食品营业许可。另外,从事医疗行为、贩卖药品,必须要有国家的资格免许。
“整体”,严密地讲不称为按摩,也不是医疗行为,只不过是为了放松、减轻疲劳的一种营业。所以现阶段不必提出申请许可,即可开店。
另外,你持日本人配偶签证,在留资格没有任何就劳限制。所以开整体院完全没有问题。但是,在雇佣就学、留学签证的弟弟时,你弟弟一定要去入管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许可书交付后,方可从事业务。另外还要严格遵守周28小时以内的劳动时间规定,不要超时打工。
(こぐれ国际法务事务所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