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日本地方法院驳回一起中国受害者家属向日本政府索赔348万元人民币诉讼请求。该案件起因是,2006年中国受害者在未配合警方盘问的情况下,被日本警察开枪击毙。 共同社4月23日报道,日本地方法院判决书认为,“2006年6月23日,中国研修生(受害者)受到警官盘查后逃走。由于研修生施暴,警察开了一枪,致其死亡。”审判长今泉秀和认为,“研修生为枪夺手枪将警察推开致其受到伤害,并用约2.8公斤的石头试图殴打。警察为了保护自己、逮捕研修生,有必要使用手枪”。 |
日本地方法院驳回一起中国受害者家属索赔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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