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日本关西国际机场,我公民持有效日本签证被日本出入国管理当局拒绝入境的情况时有发生,为避免今后发生此类事情,中国驻大阪总领馆特提请来日的中国公民注意以下事项:
一、外国人须接受日本卫生检疫及入国审查。所携带的特定物品也须进行动植物检疫。
二、短期来日(90天以内)的中国公民应尽量购买出境地至日本的往返机票或至第三国(地)的联程机票。
三、随身携带记有日本接待单位名称、电话及联系人的便条。
四、搭乘航班后,及时向机组人员索要并用繁体正楷或英语认真仔细填报“外国人入国记录①”(即“入境卡”,请参见填表式样,请妥善保管同联“外国人出国记录②”)的正反两面,尤其注意正确填报“渡航目的”(来日本的目的,该项目的填报必须与入境签证的相应项目一致)、“日本滞在预定期间”(在日本停留期限,不能超出自入境当日起加算签证记载的停留天数的最后一天)。
五、在接受入境审查时不要慌张,应正确理解并准确回答入国审查官的提问。
六、即使入境受阻,也不要急于填写入国审查当局要求的任何表格或在任何书面材料上签字,而应要求与日本接待单位、在日亲属等相关人员联系,尽量弄清情况,排除误会。
外交部网站 2006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