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华侨报》获悉,针对位于大阪府高摫市一家租赁公司在派遣中国研修生时存在的违法行为,大阪劳动局最近亲临现场进行纠正督导。
这家租赁公司是在东京证券交易所和大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大型公司。从2004年8月开始,这家公司通过在东京的“建设业振兴基金会”等组织,陆续接受了大约140多名中国研修生。其间,大阪劳动局接到相关举报,结果在调查中也发现这家公司虽然与另外接受派遣中国研修生的公司之间签订了契约,却并没有按照契约所规定的内容对中国研修生进行管理,而是放任自流地由这些接受研修生的公司进行不规范的管理。
《日本新华侨报》记者了解到,日本《劳动派遣法》规定: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安全等,禁止往建筑劳动现场派遣劳动者。但是,这家公司除了在公司内部使用一部分中国研修生外,还通过公司在日本全国的23个营业所,把中国研修生以“技能实习”的名义派遣到建筑现场进行劳动。目前,这家公司表示:“我们不知道自己做出了违法行为,今后一定让中国研修生在公司内部从事研修工作。”
《日本新华侨报》记者还了解到,基于一家建筑公司在解雇5名中国人技能实习生时没有按照日本《劳动基准法》支付“解雇预告补助费”,接受这批中国人技能实习生的“富山国际技术协同组合”已经将其告到富山简易裁判所,要求这家建筑公司支付总额为87万日元的垫付资金。第一次法庭辩论预定在12月7日举行。
从起诉书上可以看出,这家位于富山县立山町的建筑公司在去年12月19日突然解雇了5名中国人技能实习生,但又没有按照《劳动基准法》支付87万日元的“解雇预告补助费”。接受这批中国人技能实习生的单位——“富山国际技术协同组合”向这家建筑公司提出支付的要求,却遭到拒绝。在这种背景下,“组合”在去年12月垫付了这笔资金。
这家公司在接受《日本新华侨报》电话采访时则表示:“我们解雇这些中国人技能实习生,是因为他们当中有的人已经随便辞职不干了,有的人用‘辞职’要求公司提高‘工资’。我们没有办法使用这样的中国人技能实习生,也不想再让‘组合’给我们换人。这些中国人技能实习生的行为也给公司带来了损失,所以我们宁可奉陪打官司,也不会支付这笔费用的。”
11月9日,日本福井县市民团体“外国人研修生问题网络福井”致电《日本新华侨报》,介绍了该县一家服装缝制公司拒绝向在那里劳动的20名中国女性实习生支付工资和加班费的情况。据悉,11月5日,20名中国女性实习生向福井县劳动基准属递交了报告,要求对这家公司进行督导纠正。
“外国人研修生问题网络福井”还将其调查结果告诉《日本新华侨报》:20名中国女性实习生是2005年1月到10月期间持“缝制研修资格”陆续来到日本福井县的,她们的工资在日本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下,每个月每人只有55000日元,其中每月每人还要以管理费等名义扣除被35000日元。她们的加班费每个小时只有300日元。
《日本新华侨报》就此对这家服装缝制公司进行电话采访时,该公司表示:“另外一家公司租借了我们公司大楼的一部分,他们雇佣了中国人研修生,我们公司与中国研修生没有关系。”
从这三起涉及中国人研修生的问题,《日本新华侨报》看到日本一些中小企业的“黑幕”,并想用一句话来做这篇报道的题目,即:“中国研修生辛苦挣不到辛苦钱,日本一些公司无情过后无理狡辩”。那么,改变这种状况的方向与方法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