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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公司扣押我的护照无法结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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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日本新华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1 17:13:06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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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于2000年9月持“因公护照”作为“研修生”来到日本。在千叶县的缝制工厂干了一年的“研修生”之后,作为技能实习生将在留资格变更为“特定活动”。在工厂干活的时候,我和公司的一位日本人社员相爱了。从去年年底开始,瞒着公司,我时常在晚上溜出宿舍到他家去过夜。他大我两岁,生活态度认真,性格温和可亲。再过6个月,我来日本就满3年了,签证也到期了。如果我先回国,然后让他到中国来,在中国结婚,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可能的话,我们还是想在日本结婚。 在去年4月取消“因公护照”的时候,我收到了中国寄来的换取护照的通知,就到六本木的中国大使馆换取了新的“因私护照”。我来日本时使用的“因公护照”被大使馆剪掉了一个角后还给我了,现在的公司收走的是新的“因私护照”。 没有护照的情况下,我能在日本结婚吗? 答:即使没有护照也可以在日本结婚——有关手续如何办理我已经在过去的“问答台”中详细说明过了。 这里,我对你公司的社长所说的“理由”不能认同。这位社长应该把护照还给你。他的所作所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制定的“关于研修生及技能实习生的入国·在留管理指针”这样写到: “◎禁止使用不正当的方法管理研修生 接收单位不得以防止研修生失踪事例发生为借口,进行宿舍内关闭、扣押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等不正当的措施。这不单违背了研修制度的目的,而且,还不排除追究其涉嫌违法的可能。”(指针第2-3-1) 另外,如果明确认定进行了这种不正当行为的话,这家单位将在3年之内不能接收研修生及技能实习生。同时,也不允许将现在正在进行的“研修活动”继续下去,在编的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必须立即回国。(指针第5-3) “不还护照我就到入国管理局去告你!”——如果你这样对社长说的话,十有八、九社长会把护照还给你,但是,这种做法过于生硬了。由于你的未婚夫还在公司工作,和社长大吵一架虽然可以取回护照,但那绝不是最好的方法。请一位双方认可的第三者在中间调解一下,尽可能圆满地将问题解决——这大约是妥善的、比较现实的方法。如果能合情合理地和社长把话说通说透,社长一定会明白的。为了恋爱的花朵能够结出果实来,一定程度的忍耐和退让是必要的。请你们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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