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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妻子有义务替丈夫偿还吗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华侨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9 16:52:11 文章录入:贯通编辑B 责任编辑:贯通编辑B

问:我和丈夫结婚三年多了。现在有一个孩子才两岁多。丈夫虽然按时把工资交给我,但是我和他在一起生活这么长时间了,仍然感到对他很不了解。最近我又发现他和我结婚以前,借了几百万日元的债务。这个发现打破了我平静的生活,总感到不安,而且还十分担心。现在我都感觉我们的婚姻没有个稳定的基础,今后我们的生活更不知道会怎么样。隐约感到离婚的危机。所以,我担心离婚之后,我也要替他承担债务,替他还债,那我该怎么办?

答:虽然你们是夫妻,如果离婚了,按照法律规定,原则上你不具有代替你丈夫偿还债务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离婚前,曾经为日常家务事而借债的话,那么对于这个债务双方具有同样的归还义务。可是,现在你丈夫是在你们结婚前借的债,所以,即使你们离婚了,你也不必担心。你没有代他偿还的义务。

至于你认为与丈夫之间存在距离,很可能是因为你日语还不够精通,或者是因为双方都不太喜欢说话,疏于交流。这种现象在很多日中国际结婚中都会出现,关键是要双方共同努力。如果日语不好,那就努力学习,同时还要多了解日本的文化,向对方介绍中国的文化。同样的事情,不同国家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双方必须同时理解这个现实,然后共同去克服这种文化带来的差异,这样夫妻之间才能建立起一种稳定的信赖关系。

现实中,也有很多和你一样的中国人。他们中间的很多人都在初期产生过和你一样的困惑,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靠自己的努力,他们生活的很幸福。所以,希望你也能够靠自己的真诚,尽快打破夫妇之间互不了解的僵局,给自己也给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庭环境。

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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