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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雇佣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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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日本新华侨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31 16:24:20 文章录入:贯通编辑A 责任编辑:贯通编辑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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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经营一家会社的社长。在留资格为三年的“投资?经营”。我女儿5岁,妻子长年身体不好。因此,我想从中国雇一保姆来日本照顾家人及做一些家务。不知像我这样的外国人能否雇佣保姆?保姆的在留资格是什么? 答:日本的入管法规定,一般的情况下,不允许外国人雇佣保姆。但是,外国的大使馆馆员及持“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的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只要达到以下条件可以雇佣保姆。保姆的在留资格为“特定活动”。一般有以下条件: 1.该雇主没有雇佣其他保姆 2.该雇主在日本会社或事物所的地位为第一或第二。(即责任人或副职) 3.该雇主有未满13岁的孩子或体弱多病的配偶者。 4.雇佣与该雇主具有同种语言会话的保姆。 5.保姆需年满18岁以上,月额报酬为15万日元以上。
(こぐれ国际法务事务所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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