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假结婚”后,如何离婚?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日本新华侨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 12:02:37 文章录入:贯通编辑A 责任编辑:贯通编辑A

问:我7年前以日本人配偶者签证来日。其实我们是假结婚,下了飞机我去他家里,只在那儿住了三天,我付了剩下的费用,并办好了外国人登录等手续后就离开了他,来到东京,一直到今。我想年底回国,回国之前,想和他离婚,但又不敢去找他。有朋友告诉我不离婚也可,回国后再离也行。我不知道怎么办?回国后,我想和心爱的人马上结婚。

答:你很诚实地介绍了自己的情况。我认为你应该在回国之前办理好离婚手续。当然回国后离婚也可,那样办起来手续麻烦且花时间,你要向当地中级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因为你日本人假老公无法接到法院传票,无法出庭。那么法院按下落不明、缺席也可判离婚,但要花一年以上时间。所以,最好在你回国之前请法律专家代理,与日本人“老公”交涉,进行协议离婚。离婚成立后,需要去外务省认证,然后你一定要亲自去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申请办理“离婚公证”,有了此公证书,你回国后,才可办理结婚。

(こぐれ国际法务事务所提供解答)

[1] [2]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