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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报热线:如何对待违约的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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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日本新华侨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 13:26:18 文章录入:贯通编辑A 责任编辑:贯通编辑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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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去年10月份来到日本的。当时签约的大体内容是:从进入日本之日起合约生效,我要从事软件开发工作,年收入为300万日元,月支付25万日元,以日元的方式直接支给;合约最后写明,如合约上有不完善的地方,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这家公司在北京招聘我们的时候,我们不明白日本这边公司的情况,社长给我们演示的是物流系统,说自己公司是做物流管理方面的软件的。到日本后发现根本不是这样,公司连办公室也没有。后来弄清楚了,社长原来是另一个日本大企业的部长,给我们演示的东西是他现在的工作内容……我们可以说是被骗来的…… 2007年10月7日来了之后,先是说前两个星期没有工资,结果第一个月就发了几万日元。后来说要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从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给20万日元,而实际上只给了18万日元…… 我们了解到,这家公司社长的人脉不怎么样,有一个中国人是和我们一起来的,但没有派出去,后来被送到社长哥哥的工场干体力活去了。我被派遣到一个公司,工作进行得还算顺利。可是,不久社长忽然说想搞旅游了,他老家是富士山那边的,我又从东京被弄到山梨县了。后来,社长发现旅游不是那么好搞,让我也去他哥哥的工场去干体力活,我不想干。他说不想干就把我们送回中国。 我们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辞了中国的工作来到日本,不想就这么回去!我觉得这是一种侮辱! 我想问的是:这个日本人是不是违反契约呀,我们应该怎么办?刚来日本,许多东西都不清楚,人生地不熟的,复杂的事情用日语也说不很清楚,估计社长也是看准了我们这一点。我希望得到《日本新华侨报》的帮助。 (syukoha) 答:感谢你对《日本新华侨报》的信任。从你目前叙述的情况来,你所处的劳动环境、劳动条件、劳动内容以及工资,都与事先签订的合约不同。我们希望你再次认真核对一下合约的内容,把具体的“不同点”详细地列举清楚。这是第一步。 第二步,你可以再找社长直接谈一谈。其实,有一点搞清楚就行,他的“杀手锏”就是让你立即回国,你也可以给他一个“杀手锏”,那就是我们要用法律解决问题。一般情况下,日本人是不希望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的。而且,就事论事的话,在你的这个问题上,他无法通过法律获胜。所以,与社长谈,可以说是“先礼后兵”,这个“兵”就是法律。 第三步,如果有必要的话,你也可以找行政书士或者律师,或者向他们咨询,或者委托他们协助处理。当然,这些都是需要费用的。 第四步,你可以运用日本的“个别劳动关系纷争处理制度”,向距离你所在公司最近的劳动基准监督署“告发”这家公司的违约情况,他们会出面帮你解决的。当然,这就需要你找一个日语比较好的人帮助你。 第五步,那就是真正运用法律手段了。这里面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向简易裁判所提诉,要求进行民事调解;另一个是向地方裁判所提诉,进行民事诉讼,要求进行劳动审判。 不要动不动就被日本人的“送你回国”的威胁吓倒,只要你与公司有劳动纠纷,就是入管局、警察来了,也不能轻易把你送回国的!对于自身的合法权益,一定要自己起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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