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先驱导报》援引日本《新华侨报》报道,来自湖北的几名女实习生2005年在日本山梨县的一个洗衣公司“研修”期间,被要求长时间加班,每半年只能休息三天,而得到的工资却只有协议的一半。该公司为了逃避检查,还逼迫她们写下领取了加班费和工资的伪证。
女实习生们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要求老板改善待遇,但却遭到了公司的报复——被强行遣送回国。在女实习生们和公司抗争的过程中,有日本百姓看到了公司人员推打她们的一幕。
此事不仅暴露了日本研修生制度的诸多问题,同时也是日本贫富差距拉大、经济不景气等问题的缩影。那么,究竟何谓研修生制度?它的表里又是如何不一的呢?
变味的研修生制度
本来,日语里的研修二字和中文意思基本相同,即指培训、进修等,并非是简单劳力的代名词。日本法律对研修生制度的定义是,将日本杰出的技术技能,通过进修的方式传授给发展中国家的年轻人,期待这些人回国后为祖国的技术发展做出贡献,并促进日本与该国的技术交流。
日本企业从20世纪60年代末起就开始单独引进研修生。但是20年后,由于受到日本经济陷入泡沫危机的影响,研修生制度也变了味,成了各企业应对人才危机的对策。当时,引进研修生主要还是被大企业垄断,称为“企业单独型”。进入上世纪90年代,日本政府对研修生制度进行修订,在“企业单独型”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小企业团体联合引进研修生的“团体管理型”。这些研修生经过一年的“座学”(基础职业培训),通过日本国家技能2级考试后,就可转化为“技能实习生”,签证也可顺延2年。
技能实习生和研修生在待遇上有很大不同。研修生不受日本劳动法保护,没有基本工资。公司只支付实际生活费用,但不能要求研修生加班。而实习生则被视为普通劳动力,公司需要支付工资和加班费,当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日本最低薪金。
研修制度还建议各公司给研修生提供日语教育,一般为研修期间的三分之一,即四个月;还要为研修生熟悉日本社会提供便利,劳动时间每个月不超过15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