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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日本的消费税

作者:周晨 文章来源:日本新华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15 8:24:0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消费税是由事业者缴纳,与有无利润无关的税金。它是伴随着购入及销售物品、提供劳务服务而必然产生的。税率为:消费税4%+地方消费税1%=5%。事业者从预收的消费税中减去已支付的消费税,即:事业者提供销售或服务等时取得的收入中包含的消费税减去原材料的采购, 固定资产的购入等所发生的支出中包含的消费税后就是应缴付的消费税。但是工资、支付利息、保险料等的支出中不包含消费税。

消费税,每年都是国家及地方的财源,其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已成为一项国家与地方的重要财源。

以下例举社会政策上允许作为非课税的情况。

社会政策上允许作为非课税的情况:遵循健康保险法等规定的诊疗报酬、社会福利事业法中作为事业规定的、与助产有关的诸费用、埋葬费、火葬费、残疾人所使用物品的转让等、学校教育法等规定的学费、入学金、设施设备费等、学校教育法所规定的教科书的转让、住宅的出租。

怎样的人(法人或个人事业者)是消费税纳税义务者呢?

日本的消费税法规定:凡在日本国内进行商品买卖,提供劳务服务的事业者(法人或个人事业者)都是消费税纳税义务者。

但是,课税期间的基准年度(个人事业者为前前年,法人为前前事业年度)的课税收入额在1,000万日元以下的事业者,除了递交过课税事业者申请书的外,这个课税期间纳税以外被免除。

对消费税很难进行节税

所得税是在一定的所得以下不进行课税,住民税也是如果所得在一定金额以下其所得割也为0。但消费税却不同,因为消费税不是根据利润的有无来决定是否要负担的,对仅仅100日元的消费也要征收5日元的消费税。

并且,消费税与所得税及法人税更不同的是:它是一种纳税义务者与缴纳者分别存在的间接税。所以,节税的余地极小。

个人的进口也须缴纳消费税

个人之间的买卖,比如将自己的自行车转卖给朋友这不属于事业,所以不用负担消费税。

个人间的赠送等也是没有等价性的,同样不课消费税。但进口交易即使不是作为事业的进口也必须缴纳消费税。比如从海外订购的商品,消费者本身除了向海关缴纳关税之外,同时也须缴纳(商品的价格+关税)×5%的消费税。

在国外的消费不用课税

对海外旅行者归国时所带入国的物品设定了一定的免税范围。那出国时的情况又怎样呢?大家都知道在国际机场登机前都有免税店。消费税是针对国内消费的税金,对显然是在国外消费的商品不进行课税,也称之为免税。同样道理,对贸易公司等事业者所进行的出口交易也不课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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