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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通过新入管难民法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155 更新时间:2009/8/8 21:10:55 文章录入:贯通编辑B 责任编辑:贯通编辑B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7月8日上午以多数赞成通过了“新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案”和“新居民基本台帐法案”,两部法案由此成为可以实施的法律。

  日本新的《入管难民法》废除了由地方政府发行外国人登录证的制度,改由中央政府即法务省发行记录有照片和在留期间的在留卡,统一管理在留外国人的相关信息。法律还就外国人研修制度规定,企业拒发工资或扣押研修人员护照属重大不法行为,将受到惩处。

  根据新《居民基本台帐法》,逗留期间超过3个月的外国人可与日本人一样向地方政府申请获得居民证。此外还将向外国人发行“居民基本卡”。法律规定外国人有义务在搬家时进行登记,以便政府正确了解其最新居住地。

  在法案审议阶段,政府方面提出有必要对不法滞留的外国人进行教育并提供一定的行政服务,执政党和民主党经磋商后同意将相关规定列入法律的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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