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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研修生来日两月后可拿工资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29 14:08:01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中新网3月6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3月6日上午,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入管法修正案》,然后提交给正在举行的国会审议,力争能够在本届国会获得通过。这项修改法案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要向在日滞留超过3月以上的外国人发行“在留卡”,以取代目前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上面将有个人免冠照和在留期限等方面的记载。此举目的在于严格防范和进一步处罚“不法滞在”的外国人。

  过去,外国人入境审查和在留签证的颁发是由日本国家机构负责,外国人具体居住地点的登录则是由地方自治体市、町、村机构负责。国家机构因为没有这方面的“调查权”,所以不能到市、町、村机构了解外国人登录的讯息。也就是说,没有“在留签证”的外国人仍然可以领取到“外国人登录证明书”,从而使自己在日本拥有一张“身份证”。日本法务省推定目前大约有2万多名外国人“不法滞在”者在地方的市、町、村机构获得了《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因此将其视为一个社会“问题点”。

  为此,这项《入管法修正案》,提出将在日外国人的行政管理“一体化”,把权力完全收归上来,由国家机构具体管理,向在日外国人发行新的身份证。如果伪造这种身份证,将判处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把外国人在日本的在留最长期限从以往“原则上3年”改变为“原则上5年”,以后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延续,其目的是给在日外国人提供一定的方便。

  此外,为了提高外国研修生的待遇,《入管法修正案》中规定设立“技能实习”签证,这是一种伴随着实际工作的研修。以往,根据日本《最低工资法》和《劳动基准法》等相关劳动法令,外国研修生要在进入日本的第二年才能领取工资,第一年只能领取微少的“生活津贴费”。今后,这个《入管法修正案》在国会通过并实施后,进入日本的外国研修生只要接受2个月以上的培训,就可以领取工资了。(徐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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