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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八所学校挪用中国学生保证金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1 14:03:0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8所学校将中国学生委托保存的生活费等144万元挪用于债券和股票 由于目前校方经营出现困难———

  综合日本共同社和《中文导报》报道,今年1月初,福冈、大分县两地的8所日语学校组成的“九州岛地区日本语教育设施协同组合”,竟将中国留学生预先交付、委托保存的学费、生活费挪用于债券和股票,其非法挪用金额达2000万日元(折合144万人民币)。使中国留学生遭遇困境。

  时至今日,此前在该校就读的30多名中国留学生,毕业至今也没有领回这部分“保证金”。

  征收中国学生保证金2000万日元逾期不还

  报道称,该日本语学校“组合”在中国学生取得日本就学签证时,为了让其证明有能力支付生活费等费用,从每个申请来日的中国学生中,预先收取一年生活费(包括手续费)85.5万日元,入学后再向学生的银行账户中每月返还7万日元。但是,从去年开始,便出现拖延汇款的情况,截至去年12月份,约有2000万日元没有支付。

  学校因经营困难挪用保证金炒股

  报道称,“组合”理事长岩崎隆次郎承认就学生们预先交付的生活费被挪用的事实,他解释称,因“组合”的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所以挪用了这笔钱。

  船桥日本语学校的事务员挂谷表示,该校的理事长是在日韩国人,校长山口修一般都不来学校,学校因经营困难,至今拖欠中国留学生的“保证金”,他们对此深表歉意,他们也知道“保证金”是不应该挪用的。报道称,单单征收中国留学生“保证金”,本来就是一种歧视行为,而“保证金”不能按时返还,则严重侵犯了中国留学生的权利。

  中国留学生说法

  保证金针对中国学生这是一种歧视行为

  据《中文导报》报道,原语言学校留学生小孙,于今年3月底从船桥日本语学校毕业,但至今他还没能领回他入学前预交的“保证金”31.5万日元。据小孙介绍,他是从中国东北来日留学的,在入学前按照校方的要求,事先预交了“保证金”,这是专门针对中国留学生的要求,法务省对此并没有具体要求。

  毕业后,小孙找到了新的出路,但校方却并没有按照规定将“保证金”如数退还。刚开始让他4月20日去领取,但4月20日去了却告知学校经营有困难,让他5月20日再来。5月20日到了,又让他6月20日去看看,但至今没有任何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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