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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本永住的要求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日本中文导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23 14:45:17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最近刚申请下来永住,趁还没有忘记,给大家说说申请的流程,便于参考。

  永住最大的好处,就是以后不用再去签签证了,也就是说可以没有期限的待在日本。虽然不见得一辈子在这个岛国住,但是本着有总比无强的原则,我申请了永住。我不是配偶,所以如果是配偶的朋友们,没有必要参考我的,因为要求不一样。

  申请永住的条件(可能大家都知道)

  1、要求在日本待10年以上(中间的签证不能间断)。

 
  2、工作的时间要满5年以上(也就是说要求交税5年以上)。

  3、申请永住时,手中持有3年的签证。

  4、申请永住时,手中持有的签证距离期限至少要半年以上。

  我是如何满足上述条件的呢?

  首先我是97年10月拿留学签证来的日本,上了1年半的专门学校(学习日语),

  然后在99年3月毕业考入大学。4年后的2003年3月毕业。也就是我一共拿了6年的留学签证。

  4月开始就职时,把剩下的半年留学签证放弃,换改成了一年的“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签证。

  一年后去更新时,只给了一个一年的签证,再后来给了一个三年的签证。

  也就是说到2008年的4月为止,我拿了5年的工作签证。

  到2007年的10月,我就已经在日本待满10年了,但是由于第二个条件不满足,只能到2008年的4月,工作满5年之后我才有资格申请。

  可是,到了今年的4月签证到期时,第三,四个条件又不满足了。

  所以2008年的4月,我先申请工作签证的期间更新,拿到3年的工作签证之后,才有资格申请永住。

  (摘自日本中文导报网;作者: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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