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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心声:“残孤”和遗孤——为日本侵华战争抛弃在中国的日本人孤儿正名

作者:大原朋二 文章来源:新日本华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8 9:41:0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从1981年起被日本侵华战争抛弃在中国的日本遗孤陆续回到日本。不知什么时候日本政府给这些战争遗弃孤儿起了一个名字“中国残留孤儿”。紧接着日本官方厚生省成立了“中国残留孤儿对策室”、“中国残留孤儿援护基金”。什么中国残留孤儿是中国人孤儿还是日本人孤儿?什么“残留”孤儿是自愿“残留”中国,还是死逼无奈被抛弃?这种不伦不类的糊涂概念模糊不清让人听起来一头露水。

中国归国者、扶桑通信会会长岛清先生不止一次提出质疑:“‘中国残留孤儿’到底是哪国孤儿?‘残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志愿留在中国?概念不清。”

明眼人不难看出,日本政府苦心孤诣给我们命名为“残孤”,这种表述无非是为日本政府发动的侵华战争开脱罪责。

我们这些被遗弃在中国的战争孤儿,在中国被看作日本人,而回到日本后往往又被看成中国人。从身份上看缺少一种归属感。使受中国文化影响的日本遗孤在身份归属问题上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忍受着无以言表的痛苦,由于日本政府的“弃民政策”,没有及时安排遗孤归国,拖延了十多年,遗孤归国时年龄都很大了,年龄大又不懂日语,找工作相当困难,绝大多数都做那些出力大、收入低的体力活,基本上是生活在日本社会的最底层。据统计,归国遗孤及家属现在已有两万多人,可有多少人能安居乐业?如今都是60多岁的人了,有的人已作古,剩下的人继续在困苦中挣扎。然而,直到现在日本政府也没制定一项法律、法规保障遗孤的老后生活。2000多名遗孤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为了争取最起码的生存权利,状告日本政府的弃民政策和回国遭受到的不公平的待遇。我们一直天真地认为日本是三权分治的讲道理的国家,司法独立不受政府干扰。通过2月15日东京地方法院驳回日本战争遗华妇人的诉讼的不当判决,充分暴露了日本政体的本质也是一个官官相护的虚伪政体。怪不得日本政府给我们起名“中国残留孤儿”、“中国残留妇人”。这种含糊不清的概念给他们日后摆脱法律责任埋下伏笔!相比较被朝鲜绑架受害者,小泉首相为了迎合自己的政治需要迫不及待地制定了《绑架受害者援助法》,同样是日本人,同样是被害者,却受到日本政府不同的待遇。被北朝鲜绑架的日本人,责任是北朝鲜的独裁者,而被遗弃在中国的孤儿,责任是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政府。

按理说,日本政府本应正视历史,对战争受害者、遗弃孤儿赔礼、谢罪。可是现在日本政府不但不认错,反而还不如对待被北朝鲜绑架的受害者。这完全是日本政府按着自己的政治需要区别对待,对北朝鲜,日本政府这下子可抓住理了,就用“立法”给绑架受害者优厚待遇来收买人心。

日本遗孤是日本侵略战争的历史见证人,他们的存在就让人想起日本那段不光彩的历史。日本首相小泉年年参拜靖国神社,悼念战没者的亡灵,为什么不能对活着的战争受害者给一点人道主义关怀呢?小泉说参拜靖国神社悼念战没者就是对战争的反省,可是把战争遗留问题丢在一边不解决还奢谈什么对战争的反省?日本政府忽视我们这些战争的受害者,不肯承担战争的责任,这样的政府将会给历史留下什么呢?日本古代有抛弃老妪的习惯,说的是老女不中用了是累赘,就把她们扔到深山野林任其自消自灭。我想这样被抛弃在日本社会边缘的遗孤,不久的将来也就自消自灭了吧?

回顾归国后的日本遗孤所走过的艰辛路,多少人妻离子散,多少人家破人亡:1990年10月2日中国沈阳市归国孤儿酋井ふみ子(于凤兰)由于不会日语没法工作承受不了生活压力自杀身亡。1996年7月中国黑龙江省归国孤儿内田辉子一家来日本孤寂,语言不通,家庭内斗被儿子杀死。2005年9月11日中国黑龙江省归国孤儿富永さん在琦玉县新越谷大桥自缢身亡……

日本归国遗孤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不正常死亡,不发人深省吗?

我们以沉重的心情悼念我们的同胞,我们也在悼念一段不肯退出历史舞台的历史给我们战争遗弃孤儿心灵留下的永恒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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