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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驻日领事馆的国籍公证的办理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大使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16 17:24:5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申请《国籍证书》
    

  定居在日本的中国公民拟加入日本国籍,请先到中国大使馆申请《国籍证书》,然后向日本法务局提出申请

    18岁以下(含18岁)未成年人申请《国籍证书》可由其法定监护人(父母)代理申请。其父母双方中任何一方代理申请,均需要提供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书;如其父母已离婚,则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属法定监护人的一方才可代理申请。

撤销退籍申请
 

    在取得日本国籍前需要办理签证延期或出国旅行的,请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申请人自取得《国籍证书》一年后仍未被批准加入日本国籍,要求撤销退籍申请的,请到大使馆办理撤销退籍申请撤销退籍申请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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