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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日本养育孩子的福利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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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留学之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9 14:26:16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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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费 在日本,如果加入了健康保险(包括国民保险和社会保险),孩子出生后可以领取出生费(出产育儿一时金)。每个地区支付的金额有所不同,具体可到区、市役所询问。 这项出生费必须自己申请才能拿到。国民保险加入者申请时,需要带母子手帐(怀孕后到市区役所领取)、印章、国民健康保险证和银行存折。社会保险加入者可在公司申请。 儿童补贴(儿童手当) 儿童补贴支付对象是不满3岁的儿童。一般来说,第一个孩子和第二个孩子的补贴金额是每月5000日元,第三个孩子以后每月为10,000日元。原则上,每年的2月、6月、10月支付其前几个月的儿童补贴。但这项儿童补贴有收入限制,具体要到区、市役所询问。儿童补贴的支付需要申请为前提的。如果不去申请,才能得到。 乳幼儿医疗费支付 这项制度规定孩子的医疗费由国家来支付。一般来说,住院医疗费支付到3岁,门诊医疗费支付到两岁。支付医疗费没有所得限制,但根据所加入的保险种类的不同,支付金额也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利用这项制度,首先要办理资格登录。办登录时需要带印章,孩子加入的健康保险证和以保护者名义开的银行账户。 儿童育成补贴 低收入的单亲家庭养育未满18岁(残疾儿童未满20岁)的孩子时(至满18周岁以后的3月31日)(有收入限制),每人月额13,500日元,残疾补贴15,500日元,在市区町村役所申请。 保育所 为由于父母工作、生病等,不能在家接受保育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保育时间原则上为8小时,根据监护人的工作时间、上下班等,也可相应调整。有关入所的详细事宜,请到市区的福利事务所(有的在保育担当课)或者町村役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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