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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如何租借房子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留学之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9 15:08:03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租金

在签订契约时,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先付房租(日语叫做“家赁”) 外,还需支付一些其他费用,包括:

1、订金,日语叫做“手付金”。

当看中某一房间,希望不动产屋在这段时间内将这套房屋留下来,不再介绍给其他的租借者,需要交纳一定的订金。订金即是一种保证金,其金额的大小可与不动产屋商议,一般在5000—10000日元左右,如果与对方的合同成立时,已交纳的定金则在应交纳的费用中扣除,但如果与对方的合同不成立时,订金则是不能要回的。

2、酬谢金,日本叫做“礼金”。

按照日本习惯,在签订租房合同时,租借者应向房东交纳酬谢金,作为初次合作的见面礼,具有希望在合同期间,房东多加关照的意思。礼金的金额一般相当于1个月的房租,中途中止珍贵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时,礼金是不退还的。

3、押金,日语叫做“敷金”。

押金一般相当于2—3个月的房租金额,寄存在房东那里,搬家时,一般情况下房东会如数退还,但如果出现租借人不按时交纳房租,房间有损坏或其他违约情况时,未交纳房租及利息、修理费、违约金等将从押金中扣除。

4、手续费,日语叫做“手数料”。

这是付给不动产屋的费用,一般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

综上所述,在日本希望顺利地租借到自己满意的住房,第一次至少要准备相当于所租房屋半年租金的费用,即房租的6倍。

现在举一个住东京的例子如下:

  房租: 5万日币

  敷金 :10万日币(房租的2个月份)

  权利金: 10万日币(房租的2个月份)

  手数料: 5万日币(房租的1个月份)

合计: 30万日币

对留学生而言,这是一笔很大的开支,所以留学生在租房时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认真核算,严肃对待,争取一次性处理好租房问题,避免因自己选择问题而造成的不断搬家。

按照租房合同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房租需要提前一个月交纳。房租交纳的方式又分为直接交给房东及支接交给不动产屋,或者通过银行转帐到房东或不动产屋的帐户上等途径。合同的更新一般是两年一次,更新时需要交纳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中途要解除合同时,至少要在一个月之前通过房东或不动产屋,突然提出中止合同的要求,是很不礼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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