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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创业了解之--谈谈交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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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 晨… 文章来源:新日本华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15 10:12:27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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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一年一度的“中元”时节又将来临,按照日本的习惯大部分企业都会向长期合作的重要客户送上“中元”礼品,以表感谢之心等,例如赠送啤酒、果品以及商品券等。这些支出在企业会计上称之为“交际费”。所谓交际费是企业为之经营活动顺利、圆满地进行所支出的请客、送礼等费用。当然企业会计把它作为费用打入成本。但是税法本作节约和课税公平的理念出发,对交际费的“损金算入”限度额作出了规定。 (1)期末资本金在5000万日元以下的法人: ※ 一年中所支出的交际费等的金额在400万日元以下的话,能作为“损金算入”的限度额为:支出交际费等的金额×80% ※ 一年中所支出的交际费等的金额超过400万日元的话,能作为“损金算入”的限度额为:400万日元×80% (2)期末资本金超过5000万日元的话,那么所支出的交际费则全额不能作为“损金算入”。 但是为了提高中小企业的活力,促进消费,加强中小企业与地方经济的关系,日本政府在平成15年度的税制改革中扩大了交际费“损金算入”的限度额。具体内容如下: (1)期末资本金在1亿日元以下的法人 ※ 一年中所支出的交际费等的金额在400万日元以下的话能作为“损金算入”的限度额为支出交际费等金额×90% ※ 一年中所支出的交际费等的金额超过400万日元的话,能作为"损金算入"的限度额为400万日元×90% (2)期末资本金超过1亿日元的话,那么所支出的交际费则全额不能作为“损金算入”。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改正法的适用期间为2003年4月1日起至2006年3月31日中开始的事业年度。 作为各企业经营者了解并掌握交际费的“损金算入”限度,合理、正确地使用这一“节税手段”具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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