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在日本创业了解之--交际费等(二)

作者:周 晨… 文章来源:新日本华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15 10:50:57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Q1、B社(期末资本金3亿日元)当期中有下列支出、请计算交际费等的损金不算入金额。

(1)年底送给客户的年历、手帐费用 150万日元

(2)年初拜访客户时所送毛巾的制作费 45万日元

(3)为获取新客户、寄宣传资料时同封各类小装饰品 72万日元

(4)业务员送给客户印有本社产品名称的购物金卡230万日元

(5)公司召开成立30周年纪念会,并赠送给参加会议者印有公司名字的纪念卡360万日元

(6)本社拥有的球场年度订座预约券购入费

①根据抽签,员工观赏 25万日元

②招待客户45万日元

A1、B社当期的交际费等的损金不算入额是405万日元。

租税特别措置法施行令37条的5节12页上规定「赠送年历、手帐、扇子,布毛巾以及其他类似物品所需费用」不属于交际费等。

为此,上述(1)(2)所说的,年末年始所用物品不属于税务上交际费等的范围。

对一个公司来说,为了生意的正常往来,送些少额(印有公司名)的广告宣传品也是常有的事。

而上述(3)(4)是指为吸引读者在宣传信、产品介绍的信里夹入纪念品,寄给客户。这也是促进销售的一个方法。

但(5)「给大会参加者的纪念品」,目的不是广告宣传、而是作为参会纪念有交际行为,应属于税务上的交际费。

(6)指的是为接待客户而购买年度预订座位,这应该属于交际费等。也就是说用于交际行为支出的费用是交际费。而用于员工的福利厚生目的而支出的费用属于福利厚生费。

由此可见,区别交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要点应为:

1 支付的意图(除去有明显交际行为为目的)

2 是否属于社会常习

3 交付物品金额少数

由此可见,(5)(6)在税务上属于交际费。

 

Q2、C社(期末资本金5亿日元)当期中有下列支出,请计算交际费等的损金不算入额是多少?

(1)邀请知名人士开座谈会所用去饮食费78万日元

(2)作为采访谢礼,赠送印有公司名字的收音机(1台3千日元)价值为55万日元

(3)客户的员工介绍新的客户,作为谢礼(成功1件1万日元)付出127万日

A2、C社当期的交际费等的损金不算入额是127万日元

租税特别措置法实施行令37条的5第12页中指出:「报纸、杂志等的出版物或为编辑,放送节目而召开的座谈会以及为写记事而支出的费用」都不属于交际费的范围。

(1)企业召开座谈会,是为了与客户联络感情,所以用于座谈会上所用去的适量的饮食费等,在税务上不属于交际费。

(2)为顺利完成采访任务,适当赠送给对方一些礼品等也不属于税务上的交际费。

(3)由于谢礼是赠送给他对方公司的员工,而不是赠送给对方公司,所以在税务上应属于交际费处理。

[1] [2]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