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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创业了解之--IT业税务系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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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 晨… 文章来源:新日本华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5 7:17:27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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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期我们要讲解的是IT情报设备在会计上,税务上的分类。 首先是硬件类,即我们平时能看得到,摸得着的电子计算器,通信机器设备,以及其他事务用机器。 我们知道会计上、税法上对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取得金额在一定限额以上的固定资产不能作为一次性全额损金处理,而是要按照规定的使用年限分摊到各个使用年度中去。那么税法上对各个硬件类的使用年限是怎样规定的呢? 1、电子计算机的税务会计处理 电子计算机中的个人用电脑(PC)的使用年限规定为4年,其他的电子计算机的使用年限规定为5年。另外,用于服务器的PC的使用年限也规定为5年。 2、通信机器设备 分配器、路由器、互读器、网卡等的通信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规定为10年,电话交换器及其他电话设备的使用年限规定为6年。 3、其他事务用机器设备 其他事务用机器设备包括打印机,复印机,レジ-等的使用年数规定为5年。 4、“单独一台”的计算范围 平成16年的税制改革规定单价在30万日元以下的少额资产可以作为损金算入。那么单价在30万日元以下是怎么定义的呢?所谓单价,就是单独一台设备的价格。“单独一台”的计算范围又是怎么定的呢?电脑买来时,有带软件,还带一些周边机器,有时还会增大内存等等。通达上是这样规定的“同一目的的导入”为一个计算单位的范围,即包括购入时电子计算机本体及附属周边机器。 接下来我们说一下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特许权、实用新案权、意匠权,商标权和电脑软件,为取得上述这些无形资产所化的费用,超过30万日元以上的话不能直接计入损金,与有形固定资产一样,按照税法规定根据法定使用年限分摊到每一期的使用年度中去,其中电脑软件的规定使用年限是自己公司用的为5年,而用于贩卖的为3年。 另外随着近年电脑、网上游戏、动画等的层出不穷,随之产生的“数码部品”也被广泛使用。“数码部品”无料下载的话虽然与会计无关。而有料下载一旦超过30万日元的话,要按照上述的无形资产来计算。另外,如果是牵涉到支付特许权,商标权的话,则分别按使用年限分摊。 以上我们简单地解说了IT情报设备的分类,随着IT技术的高速发展,也许还会出来更多的“新花样”、新名词。这还有待于我们的会计、税务的专家去不断地去对应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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