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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创业了解之--关于年末调整的几个问和答

作者:周 晨… 文章来源:新日本华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5 8:35:05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问1、什么样的人需要做年末调整?

答1、本年度中最后一次工资所发放时已递交过“抚养扣除等申告书”的在职者,且本年度中的工资总额在2,000万日元以下的人需要做年末调整。

 

问2、外国人劳动者是否也按通常方法做年末调整?

答2、年末调整是否要做,不是以工资所得者的国籍来定的,而是以居住者,非居住者的区分来定的。

外国人劳动者,如果是居住者且递交了“抚养扣除等申告书”的人也应该与一般公司职员一样做年末调整。

 

问3、本公司的临时工,在工资总额将近103万日元时退职了。退职时是否可以给他(她)做年末调整,并把已扣下的所得税还付给他?

答3、中途退职的临时工原则上也应该在年末时作年末调整。但是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为简便手续也可以在年中退职时做年末调整,并还付已扣下的所得税额。

①退职时已经递交过“抚养扣除等申告书”。

② 本年中的工资总额在103万日元以下。

③ 退职后被认定为不再在其他地方就职了。

 

问4、本年中途采用的职员,由于前职的公司已倒产,拿不到前职公司的源泉征收票,本公司只给他做在本公司所发的工资的年末调整是否可以?

答4、本年中途采用的职员,采用前在其他公司就职时应该递交过"抚养扣除等申告书",并以此为依据扣除源泉所得税,社会保险等,因此,他在本年中从其他公司所取得的工资,已扣除的源泉所得税及社会保险等不能确认时,是不可以只对贵公司所发的工资等做年末调整的。

这样,如果前职的公司有倒产等原因而取不到源泉征收票时,只能先根据每月所发的工资计算源泉所得税,最终的税额精算由其本人去税务署进行确定申告。

 

问5、由于资金周转的关系,本年中公司役员的半年份的工资还未发,未付工资是否也包含在本年份的年末调整中?

答5、只要是今年中确定的工资,即使是未付工资也应包含在本年度工资中进行年末调整。

 

问6、最近结婚职员的妻子在结婚前支付的国民年金保险,是否能作为本公司的职员的社会保险料扣除?

答6、与工资所得者生活在一起的配偶者或其他亲族应负担的社会保险由此所得者本人支付的话可以作为扣除对象。但是,结婚前配偶者所支付的社会保险料不能作为所得者的社会保险料扣除。

如要在日本购房,在今年年底购入并居住的话,在个人所得税上是最优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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