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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日使馆关于申报《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9 6:04:48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人民网日本版9月6日讯:据来自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网站的消息,为了鼓励和帮助品学兼优的优秀自费留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自费留学生回国工作和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的2006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请对象为在日本的中国自费博士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学留学生.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将从9月4日开始受理,为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有关具体事宜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页公布的《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06年版)、专业名称及类码等文件、材料要求办理。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址:www.csc.edu.cn(也可以在中文雅虎状态下输入“国家留学网”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汉字进入网页); 请查阅该网首页-最新动态栏-200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专栏。

  申请材料除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外,大使馆要求提供电子版光盘一份,申报的材料必须齐全、装订必须整齐,否则不能受理.并请务于10月31日前,寄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教育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教育处地址如下:

  邮编:135-0023东京都江东区平野2-2-9

  咨询电话:03-3643-0305(代表)03-3643-0370(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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