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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日本的入国手续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4 11:29:31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步骤:
  留学学校核准的入学许可通知;
  申请护照;
  取得签证;

  (1)护照
  在现在的国际社会,不能任意进入其它国家和任意在其它国家逗留。而且一般来说,在出入自己的国家时也需要持有,出示护照。所谓护照,就是到国外者的身份证明。需要主意的时申请护照的手续因国家而异。

  (2)签证
  所谓签证,是承认护照的有效性和在签证所表示的范围内可以入国的“记录”,因此除了和日本有互免签证的国家外,外国人在进入日本前,必须在日本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取得签证。

  申请签证有以下两种方法:
  a. 如没有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这是外国人自己在驻外分馆申请的方法,申请资料在所在国和日本之间往返以及日本国内审查的过程需要时间。

  b. 如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外国人本人或其代理人事先在日本国内的地方入国管理局及分局,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以后,外国人本人再到驻外日本分馆申请签证。这种方法比起上述a迅速。

  在留资格

  所谓在留资格,就是将外国人在日本能够从事的活动、或外国人在日本能够暂时居住的身分和地位的种类典型化。在留资格共设定了27个范畴。

  进大学、短期大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修学校、短期大学或私立大学的日本语别科学习的人被授予“留学”的在留资格,通常在留期间为1年或6个月。进日本语教育设施学习的人授予在留期间为1年,6个月,3个月的“就学”在留资格。

  为继续学业,需延长“在留期间”,请向最近的入国管理局申请。从日本语教育设施考入大学或专科学校的时候,可以在日本国内将在留资格从“就学”变更为“留学”。

  办理签证手续

  申请“留学”在留资格所需资料:

  a.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书
  b. 外国申请人本人照片2张(3cm*4cm)
  c. 护照的影本
  d. 入学许可书影本
  e. 证明本人或本人以外有支付在日本停留期间一切费用的资料
  f. 日本语言学校修完证明书及出席成绩证明书,或日本语能力检定试验1级或2级的合格证(专门受日本语教育的专门学校生除外)
  g. 大学学部等机构发行的教育内容明确资料(受过的科目,时间数等)(研究生,旁听生场合)
  h. 外国人本人所作的一个毕业后预定说明资料(大学别科生,专门受日本语教育的专门学校生的场合)
  i. 其它必要的资料
  j. 回邮信封(430日币)

  申请“就学”在留资格所需要的资料:

  a.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书
  b. 外国申请人本人照片2张(3cm*4cm)
  c. 护照的影本
  d. 入学许可书影本
  e. 外国人本人履历书(要写就学理由)
  f. 最终学历教育机构的毕业(修了)证明书或毕业证书原本的影本
  g. 证明本人或本人以外有支付在日本停留期间一切费用的资料
  h. 其它必要的资料
  i. 回邮信封(430日币)

  以考学为目的来日的入国手续:

  如以考试为目的来日时,通常要在外国的日本大使馆等地方申请取得以考试为目的的短期停留签证。申请取得此签证时,要有报考学校的考试通知书。此种签证一般被许可入国时的停留期限为15天或90天,如在停留期间得到入学许可,可以不必回国而申请更换在留资格。
  但如是考试以外的短期停留签证时,即时考试合格,也不能继续在留而申请更换留学签证。另外,如果地方入国管理局交付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可以申请更换在留资格。

  入国后首先要进行外国登记的方法:

  在日本滞留预定超过90天的外国人,根据“外国人登记法”要在入国之后90天之内到所在地的市区町村的官署申请外国人登记。此外国人登记是明确外国人的居住及身份关系,从出入国的行政管理到教育、福利、医疗等行政管所必不可少的资料。

  a. 登记手续
  原则上本人要亲自到所在地的市区町村官署的窗口,添写窗口备有的“外国人登记申请书”后,把护照和2张照片一起交于窗口的主管人。照片要为6个后之内所照的脸部大而鲜明的横3.5cm, 竖4.5cm长,而且要在背面记上自己的姓名。

  b. 常时携带,交还义务
  经所定的审查,约2周之后交付“外国人登记证明书”。收到外国人登记证的外国人要平时随身携带,当入国审查官、入国警备官、警察官等要求出示时,一定要出示才可以。当拿到外国人登记证的外国人离开日本时,除拿到再入国许可之外,一定要出国时交于入国审查官。

  暑假等一时回国时,所必要的在留手续:

  在日本在留的外国人,在许可的在留期间内,由于有事而一时回国或去第三国而回来后还从事同样活动时,在出国前要到地方入国管理局得到再入国的许可,只限为再入国许可有效期间内入国时,不必到海外的日本公馆出面重新申请签证。

  在留期限的更新:

  在留期限是在入国时和在留资格一起决定的。外国人只能在决定期限内留在日本。也就是说,持有现有在留资格而要超过所定在留限内留在日本时,需要申请更新在留期限。
  要想更新在留期限,要在现持在留期限到期之前,在地方科国管理局及分局办理申请(通常在期满前2个月受理)。
  如超过在留期限而不法滞在时,将会受到处罚而被强制送回。

  怎样变更在留资格?

  如要放弃现行活动而要从事现有资格之外的活动时,需取得变更资格的许可。如不取得变更资格许可,而从事现有资格之外的活动时,将会成为处罚对象,或成为强制送回对象。

  怎样叫来家属?

  持有“留学”等在留资格者的配偶和孩子可以持有“家庭滞在”的资格而留在日本。“家庭滞在”的在留资格的在留期限按留学生本人在留期间为1年、或6个月。外国留学生如想和家属同行时、最好在留学生本人习惯了日本的生活、如取得“短期滞在”的在留资格来到日本,在日本国内想更换在留资格是非常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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