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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生孩子还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金吗?

作者:晓雪 文章来源:日本新华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1 6:23:0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问:我丈夫是永住身份,我不是,我打算11月份回国生孩子,我想问在国内生的孩子可以在日本领取生育补助金吗?以后孩子来日本该办哪些手续?

答:你只要在日本还有合法签证,就可以。孩子出生之后,要首先到当地的有关部门提出孩子的“出生届”。然后,再给孩子办理合理的在留手续。象你这样的情况,因为丈夫是永住,所以,孩子即可以直接提出永住申请,也可以向你一样,先办理永住者配偶者等的手续,后在需要的时候再办理永住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提出申请必须在孩子出生后30日之内进行。

申请在留资格时需要以下材料:

1. 在留资格取得许可申请书

2. 出生证明

3. 抚养者的身份保证书

4. 父母身份证明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你没有和丈夫同时办理永住手续。其实,只要丈夫是永住者,妻子和孩子是随着丈夫的,丈夫被批准了,妻子和孩子也自然可以被批准,这与妻子和孩子来日本的时期无关。祝你顺利生下小宝宝,家庭美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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