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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研修生犯罪被判 日外国人研修制度亟待修正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5 6:58:1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中新网7月23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消息,近年来日本各地的外国人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与接收企业间不断发生冲突。千叶地方法院木更津分院在对因杀人等罪名被起诉的中国研修生下达判决时指出了外国人研修制度存在的问题。

  由于常有不付工资或低工资等情况发生,这一制度正变得徒有其名。研修生们也反映自己“被要求像牲口一样干活”。日本政府虽已开始考虑修改制度,但由于有关部门意见不统一,前景尚不明朗。

  中国研修生崔红义(27岁)在木更津分院被判17年徒刑。支援他的团体7月20日在东京召开集会。从齐齐哈尔赶来的崔红义的母亲流着泪说,儿子来日本是为了赚钱供兄弟读书,没想到他会做出这种事,愿向受害者道歉。

  据19日的判决书称,崔红义于去年4月来到日本,因研修津贴太少而不满。去年8月,为崔红义安排研修农场的千叶县农业协会职员等人认为他态度有问题,欲将其遣返回国时被他用刀刺死一人、刺伤两人。

  辩方在公审中主张,研修徒有其名,崔红义被要求在“脏累险”的工作场所从事简单劳动。

  判决书中也指出,该协会向农场解释称研修生是廉价劳动力,并没有充分开展研修活动,崔红义“在异国他乡被渐渐逼得走投无路”。

  该制度始于1993年,目的是援助发展中国家。由于日本政府不欲引进体力劳动者,接收企业多把研修生被作为廉价劳动力,导致两者之间不断发生矛盾。

  由于研修生不被承认是劳动者,其工资没有下限,并被禁止加班。但很多企业没有遵守这一规定,从事劳动的技能实习生的工资往往维持在最低水平。

  日本“全统一劳动工会”经常收到来自研修生的咨询。该组织的书记长鸟井一平表示:“研修生在出国时因保证金等名目背负了高额债务,且被要求绝对服从接收企业。这实际上是奴隶劳动。”

  厚生劳动省曾于5月提议修改该制度,以便贯彻《劳动基准法》等法规。经济产业省则担心产业界的反应,主张在加强指导监督的同时维持现有制度。法务相长势甚远也公布了他的个人设想,主张接受体力劳动者。日本政府各部门意见分歧,对该制度的调整势必困难重重。

  熟悉该问题的东京首都大学副教授丹野清人表示:“日本小企业由于经营状况不佳,难以招募本国劳动者,因此将研修生作为廉价劳动力来使用。绝不能放任企业在劳动中对研修生采取非人待遇。”

  小资料:外国人研修及技能实习制度

  该制度始于1993年,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培养人才为名义,向外国人提供职业训练。原则上研修生在经过一年的“研修”后便进入“技能实习”阶段。研修生在日本的滞留时间为3年以内。2006年约有93000名外国人以研修为目的来到日本,进入技能实习的约有41000人。中国人占研修生总数的85%。在接收研修生的企业中,超过半数都是员工人数在19人以下的小公司。行业以纤维/衣服、机械/金属、食品制造等居多。这些企业多分布于岐阜、爱知、茨城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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