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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遇到物品丢失时如何处理?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日本新华侨报 点击数409 更新时间:2007/8/17 9:34:04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1. 向警察通报电话(110)

 西从房,金抢夺候,请拨全国共通没有区号的〔110〕。首先把地址及姓名清楚的清楚之后再明事件的内容。用公用电话候在电话机的面上有急用的色按扭,押了之后再〔110〕。不需要电话卡或硬。(色或粉电话候,必拜托电话的主人。)  

2.  要尽早向警察署

 被小偷偷了或者失了重要的西到附近的警察署去提出『被窃申报书』、『失申报书』。警察署会行遭窃、失的明材料。如果没有办这个申事后就没有个事

3.  如果

 因照是明自己身分唯一的西,必好好的保管。但是如果运气不好遭小,就要到大使去申行。这时一定要到警察局去提出「盗窃申报书」或「失申报书」,拿到明材料之后,再到大使去申  

4.  行卡.存款折及印章

 一发现银行卡,存款折及印章等遭窃或上和联络以防止金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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