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关于在日本抚养和医疗费返还的求问

作者:东京博士 文章来源:东方之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3 8:36:52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求问博士:
1)研究所的契约职员,关于抚养的申请,是一次性,还是每年都要提交申请?
2)据说医疗保险每年超出一定数额(好像是6万)就返还料金。我所加入的就是一般的社会保险,就是契约职员一进研究所就必须加入的那种,非个人后来加入。是怎样的情况?全额返还吗?夫妇二人生活,妻子无职,都有保险,返还的话情况一样吗?
谢谢!

1。抚养控除自申报时开始计算,直到你的抚养人口发生变化,原则上今后每年申报(不管有无变化)

2。医疗保险一年超过6万日元部分属于控除对象,其他还有家庭财产保险,火灾保险,人寿保险等等都属于控除对象,请大胆申报,不要遗漏。

以上的1和2都是每年年末(12月底)调整时申报的,申报确认后,该年一年的税金重新计算,多退少补,当年以前的“过去”不处理。比如今年的调整申报是2006年12月底,计算后的多退少补是针对你2006年一年已经缴纳的税金的调整,2005年或更以前的无关。

返回金额计算比较复杂,不是单纯的从已经交了多少种退给你,而是由于你追加申报了一些不必缴税的项目(日本叫做控除,就是必须从你的总收入中扣除这部分,剩余的金额作为计算税金的母数),重新计算,由于你的控除项目增加,你的必须上税的母数=总收入金额-各项控除金额,所以是把你多缴纳的不该上税的差额还给你。

你加入的社会保险不是返回,其中包括2个内容,年金和健康保险,后者你和你的抚养家属可以享受自己只须负担医疗费30%。前者是老后退休金,无论缴纳者国籍和所在地,必须满足2个条件可以获得——
1。交纳满25年
2。60岁以上

外国人如果加纳不满25年离开日本不再加入该保险时,回国后2年内可以申请临时脱退金。

[1] [2]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