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有关日本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在日本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7 12:27:46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在国民健康保险里,针对无力支付医疗费及生育、死亡等情况,设有以下几种制度。

退还医疗费(支付疗养费)
以下情况,即使已付了医疗费全额,经申请核实后,保险诊疗的70%可退还本人。因意外事故受伤,在不受国民健康保险的医院接受了治疗;急病、旅行中得病受伤且未带保险证接受了治疗。 因病情严重等理由,遵医嘱需有人护理的护理费。根据医生的指令,接受按摩、针灸、推拿等治疗;因骨折、扭伤等在接骨院接受治疗。 作整形矫正服、石膏等的费用。 不属疗养支付范围内的输血费。重病人入院、转院的转移费。

高额疗养费的支付
同一人在同一医院接受治疗、医疗费每月超过6万3千日元时(不付住民税的家庭为35,400日元  1994年度),经申请超额部分将退还本人。这就是所谓的高额疗养费支付制度。但是经常或定期到医院治疗的医疗费和高级单间床位差额不属其范围之内。有关申请事项请到区•市役所的国民健康保险科询问。


生育•死亡时
加入国民健康保险者生育时,作为生育一次性补助金可领取30万日元(1994年度)。怀孕4个月(85日)以上,即使流产•死产只要有医生证明时,可领取同样金额。加入国民健康保险者死亡时,办理丧事者可领取5万日元的丧事费。


得病时的相谈机关
刚来日本的人,由于语言不通及生活还不习惯,很容易得病。但身边又没有能商量的亲人,同时又担心语言不通,因此一定有不少想去医院又不敢去的人吧。

在如下机构,针对有关可用外国语接受诊疗的医院及医疗制度等的电话询问,将有商谈员作答。也有外国语应答。
东京都卫生局外国语医疗情报服务中心
联络处: TEL 03-5285-8181
应答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 9:00~20:00
应答语言: 英语、汉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泰国语
AMDA国际医疗情报中心
联络处: TEL 03-5285-8088
应答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 9:00~17:00
应答语言: 日语、英语、汉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泰国语、(星期一到星期五)葡萄牙语、菲律宾语(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 秘鲁语(星期五)

[1] [2]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