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灾保险制度 根据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公司也适用于劳灾保险的范围之内。根据这条规定,劳动者因为工作上的原因或者通勤途中发生的受伤,疾病,伤害甚至死亡等事件,都在保险给付的范围之内。
根据劳动者的神情,保险公司将支付下列保险金。 1, 因受伤或者生而需进行疗养时的疗养费。 2, 因生病而不能工作的部分的工资的部分,从第4天开始可以拿到休业补偿给付及休业给付等。 3, 因受伤而留下残疾的时候,可以得到相应地障害补偿给付等赔偿。 4, 劳动者死亡的情况下,对遗族支付遗族给附近金。
健康保险制度 长期雇用的情况下,都应该加入健康保险,外国人也适用保险,并有加入的必要。另外,即使不是长期雇用的情况下,如果外国人登录后在日本准备呆一年以上的劳动者,也得加入国民健康保险。 加入健康保险后,被保险者和被保险者的抚养者如果生病或者受伤,去医院受诊的时候,可以得到必须的医疗给付及补贴等。
厚生年金保险,国民年金保险 关于外国人这一块,只要是作为正式职员被聘用的话,都要加入厚生年金保险,而且这个保险是很有必要加入的。另外,即使不是作为正式职员被聘用的,只要是进行了外国人登录的外国人,也要加入国民年金保险。 加入年金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在老后,障害死亡等情况下,从保险金中得到退休金和补贴金。 另外,在日本加入年金保险的外国人,从1995年4月开始,回国时提出申请的话,可以领取到脱退一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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