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共同社报道,34名在日本就学的中国学生日前向福冈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此前交给“九州地区日本语教育设施协同组合”(福冈市)保管后未得到偿还的委托保管费2340万日元。该互助性组织由由福冈、大分两县的日本语学校加盟组成,现在出现了资金周转恶化。
据起诉书称,委托保管费是指在取得日本就学签证时,为向日本入国管理局证明有能力支付生活费等费用,学生将钱交给该合作组保管,在就学期间,该合作组每月将生活费汇入学生账户。但是,自去年11月份以来,该组织一直未对学生支付生活费。
34名学生均来自“福冈日本语中心”(福冈市),委托保管期间为2002年—2004年。他们要求返还2004年11月—2005年3月的生活费,其中7人还要求返还已经委托该合作组保管的新一年度的学费。
该问题于今年1月因该合作组用光所有资金而被发现。委托保管费被挪用于债券和股票,也有一部分被用于该组织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