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有一个朋友,她经过一家中介的介绍,与一个日本男人结了婚。这个男人为了和她结婚花了500万日元。所以,我的朋友来日本之后,他对她非常不好,好像要防贼似的防着她。而且,来日本之前,他答应每个月给她多少零花钱,还让她抚养在国内的孩子。让她打工。可是,这些在她来日本之后都不算了。两个人的信赖程度几乎为零。朋友也感到非常绝望。想离婚又担心得不到签证。
现在,她怀孕了,所以她想离婚,或者回国内生孩子。用孩子作为与丈夫交涉的条件,你说她这样可以吗?她还想离婚后也留在日本,能做到吗?
答:和丈夫没有感情了,离婚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但是,用孩子作为与丈夫交涉的条件似乎不是一件可取的事情。
孩子虽然还没有降生,但是大人必须为孩子着想,以孩子的幸福为重。你说要丈夫为了孩子给你钱,或者是提供办理签证的手续,这都是不现实的。
如果你想要留在日本,这并不难。如果孩子出生之后,你再离婚的话。因为你的孩子出生之后就具备日本国籍,而你又拥有孩子的亲权和养护权的话,那么就可以以孩子监护人的身份继续留在日本。那么你的签证也可以由日本人配偶者改成定住者。
最后祝你早日脱离困境、幸福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