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现在是从中国给您打电话。你们这个热线电话太好了。
我是从日本留学归国的。我在日本的时期,因为发按摩店的宣传单,被警察局拘留过1周,没有被起诉也没被罚金,但是在警察署留有指纹和照片。签证到期的时候,我回国了。回国一年以后我办理了到日本就职的签证,在留资格也下来了,可是被大使馆拒签了。
现在离拒签已经过去大半年了。最近我跟日本人办了结婚登记,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能取得结婚签证吗?另外我听说现在日本入境时候都得留指纹什么的,如果我取得了签证,入境的时候能否因为我以前曾经在警察局留过指纹而被拒绝入境呢?
答: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申请签证时,毫不回避地说明一下当初为什么回国,我认为是很有不要的。
从今年11月20日开始,日本对外国人入境实行了按捺指纹等制度。所以,你从东京成田机场入境的时候,有可能被带到东京入国管理局成田机场分局接受“寻问”。对此,你不要担心,只要讲清情况,再说明现在是以“日本人配偶者”身份来的,就不会被拒绝入境。总而言之,以真实的身份进入日本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