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在日本公司工作的就职者。我妻子身体不好,回国看中医治病并住院3个多月。请问因此所支付的住院费及医疗费及旅费能否在税金申告中享受控除?
答:作为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为自己和其生活在一起的配偶者及其家族因治病而支付的医疗费,其中的一定金额可以作为医疗费控除,从居住者的总所得金额中扣除,而得到所得税的减免。此医疗费无论在日本国内还是在国外所支付的都可以作为医疗费控除对象。
关于医疗费的内容为:
1.医生的诊疗费及治疗费
2.因住院而发生的交通费
去国外而发生的旅费,原则上不被认为是医疗费。但是,患有被认为在日本国内治疗困难,而只有去国外才能得到治疗的疾病所发生的旅费及治疗费可以作为医疗费控除对象。
(こぐれ国际法务事务所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