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怀孕4个月,对方是已婚日本人。我们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胎儿认知。现在由于在日本没有人照顾,想回国生孩子。请问像我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办理准生证?没有结婚能办理准生证吗?回国生孩子的话,能得到日本政府补助的30日元万吗?
答:你的情况并不是特例。看得出你对爱情无怨无悔。但是,时间长了,总不是个问题。女人青春短暂。不要等到自己红颜已老的时候,在爱情上一场空。对方既然是个有妇之夫,似乎也没有离婚的意思。所以,你也要看清楚自己现在和未来的现实。如果你为他生孩子,只是为了获得签证的话,那么你已经达到了目的。所以,如果能够做到,请尽快清算这段感情,寻找属于自己的真正幸福。
至于您回国生孩子的出生证问题,由于是国内的政策,我们也不是很清楚,最好通过国内的家人或者是亲戚朋友到当地询问一下。
至于日本国内对生孩子的补助问题,你不用担心。这种补助是针对长期居住在日本的公民所制定的制度,和你在什么地方生孩子没有关系。但是,像你这样的情况,因为孩子出生后是属于日本国籍贯,所以,孩子出生后的有关证明只能在日本驻中国大使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