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是日本政府针对所有到日本居住的外国人所制定的法律,规定了其在居住期间的活动内容及手续的办理方法。而被许可在日居住的外国人,又因各自的居住目的不同而被分为27种“居留资格”,在各自的“居留资格”中,可以进行的活动都有严格的规定。未经许可而从事有收入的资格外的活动时,会被强行遣送回国,或不许可居留期间更新及居留资格变更的申请。(具体内容可向外国人居留综合情报中心了解)
入境后的居留手续到有外国人登记所在地的地方入国管理局或派出所由本人直接申请。若你所在大学附近没有支所,可向所在都道府县管辖的情报中心查询。一般来说,以“留学”资格申请居住时间是一年(或6个月),“就学”资格则是3个月至1年不等。居留期满后,若还想在日本住下去,就必须办理居留期间更新或居住资格变更的申请,若未及时办理,尽管不是故意的也会被认为是“非法居留”。这种更新申请在居留期限到来之前的两个月就可以办理,在1个月到2周之前办比较好。
现在日本流行由所在学校代替本人办理更新手续,但此法颇为不妥,自己的居留资格及居留期限、手续的方法等要由自己正确把握才对。另外,如果在求学期间,事假过多,出席率很低的话,会被认为在学业上不够专心。更新或变更的许可可能会被拒绝。而一但被拒绝,再想恢复是很难的。所以如果你对居住期间更新及居住资格变更时,可在申请之前同外国人居留综合情报中心或留学生咨询处商量。
办理手续的具体方法:
在申请时要出示护照和外国人登记证明书,需要手续费约4000日元
当地方入国管理局、分局及其派出所受理了申请后,过几天就会发出联络审查结果的明信片,要拿许可证必须再到入国管理局去。受理申请之后会加盖记载着“[申请 APPLICATION][NO.](受理号码),(受理日期)”的护照章,接下来只要等入国管理局的通知即可。在此间,就算是居留期限到期,也不算是“非法居留”。从偏远地区来申请或有特殊情况时,在申请时向承办人提出,可以得到照顾,在一天内完成审查。
在大学毕业的前一年及日本语学校毕业的前半年,会在居留许可章下面印有红色的“[只限这次FINAL EXTENSION]”印,表示现在的居留资格的期间更新在这次将会结束的意思。但此后若有必要以同校的居留资格再继续求学,另外希望变更居留资格继续居留时并不受影响。
原则上“短期驻在”的资格是不能变更到“留学”资格的,必须申请“居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之后,到驻外日本公使馆重新取得签证再一次入境日本,但如果签证上的记录是以考试为目的的入国签证并在有效期间内通过入学考试被大学录取的话,可以直接在日本办理资格变更手续。
暂时离开日本时一定要申请再入国许可。如在留学中,利用放假归国,或海外旅行,必须在出国前办理手续。如果没有办理“再入国许可”就到日本国外的话,回来日本时要重新办理“入国查证”申请,非常麻烦。另外要注意必须在再入国许可的有效期间内再回日本,再入国许可的有效期间是由签证的有效期间决定的。从许可那一天起1年内有效。在即将届满时,最好先去更新签证。否则签证过期也随之过期,还要重新申请签证,才能再回日本。若发生意外时,最好提早和最近的驻外日本公使馆商量。
申请可在所管辖的地方入国管理局或派出所进行,但若在周末或假期出国要提前安排。也可同时提出期间更新和资格变更申请。所管辖机场的地方入国管理局或派出所,原则上只处理出入国业务,不负责再入国许可。
拿到再入国许可到暂时出国时,没有必要缴回外国人登录证明书,但注意不要丢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