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国内结婚,且双方当事人均居住在日本,如要求离婚,原则上在日本市役所或区役所办理离婚手续,我馆不受理其登记离婚申请。
在日本市役所或区役所登记结婚的离婚当事人,可在居住地日本市役所或区役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向日本家庭裁判所提出离婚诉讼。
在中国国内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如自愿离婚,须同时到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日本福冈总领馆举行汉语教师座谈会暨新春晚会中国领事慰问在日中国研修生中国领事保护和服务知识(二)中国领事保护和服务知识(一)在中国驻日领事馆的译文印公证的办理在中国驻日领事馆的房产类公证及认证的办理在中国驻日领事馆的健在(生存)公证的办理在中国驻日领事馆的办理侨居公证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