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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如何申请护照延期、更新

作者:未知  来源:日本新华侨报   更新:2007-8-16 10:57:08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政府发给中国公民,供其出入国(境)和在国(境)外旅行或居留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普通护照又分为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简称“因私护照”)。特区护照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期满前可延期。香港特区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澳门特区护照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8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
一  因私护照
1  申请因私护照
(1)为新生儿申请护照
为新生儿申请因私护照请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父母双方的护照及复印件
出生届受理证明书(到出生地的区役所或市役所领取)
父母双方(有婚姻关系)的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由所在地区役所或市役所出具)
婴儿(儿童)的睁眼头部照片2张(3×4cm)
填写《换领因私护照申请表》
请注意的问题
父母双方均无在留资格,则领取回国证明(详见回国证明申请)
非婚生儿,需另纸写明生父或生母有关国籍等情况
如生父母一方是日本人,其子出生后被认知的,还需提交认知书及放弃其子日本国籍声明书
费 用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6000日元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无特殊情况不办理加急
(2)未被批准加入日本国籍者申请护照 
未被批准加入日本国籍者申请因私护照 
请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已剪角注销的中国护照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由所在地区役所或市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国籍证书原件
填写《撤销退籍申请书》
近照2张(3×4cm)
填写《换领因私护照申请表》
费 用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6000日元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无特殊情况不办理加急) 
二  因私护照更新
如果你现持的因私护照已无空白页或办过两次延期,请到使馆办理因私护照更新手续 
因私护照更新请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护照
护照像片页及外国人登录证(正面)二项复印件
近照2张(47毫米×42毫米),照片要求详见下面请注意的问题
填写《换领因私护照申请表》
请注意的问题
照片要求
两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护照用照片(光面相纸)
背景颜色为淡蓝色、白色或淡灰色
清晰,神态自然。不受理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尺寸要求:47毫米X42毫米快照机拍的护照用照片,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毫米
请在照片后面写上本人姓名
护照无空白页、延期过两次且有效期不足半年可更新
办理护照更新需本人亲自来馆申请
费 用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6000日元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无特殊情况不办理加急)
三  因私护照延期
1   如果你现持的因私护照即将到期(有效期不足半年)且仍有空白页,请到使馆办理因私护照延期手续
因私护照延期请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护照
护照像片页及外国人登录证(正面)二页复印件
填写《延期护照申请表》
请注意的问题
护照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可延期
如申请人因故需提前一年办理护照延期手续应提供理由书
护照延期手续可由亲属代办
费 用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2000日元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
2  老版护照由于像片页无条形码现已停用,请办理护照更新手续 
因私护照更新请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护照
护照像片页及外国人登录证(正面)二项复印件
近照2张(47毫米×42毫米),照片要求详见下面请注意的问题
填写《换领因私护照申请表》
请注意的问题
照片要求
两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护照用照片(光面相纸)
背景颜色为淡蓝色、白色或淡灰色
清晰,神态自然。不受理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尺寸要求:47毫米X42毫米快照机拍的护照用照片,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毫米
请在照片后面写上本人姓名
护照无空白页、延期过两次且有效期不足半年可更新
办理护照更新需本人亲自来馆申请
费 用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6000日元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无特殊情况不办理加急)
四  补办因私护照
如果你的因私护照丢失或被盗,在确认找不到的情况下,可备齐有关材料后,到使馆补办因私护照手续
补办因私护照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警察署出具的证明书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由所在地区役所或市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外国人登录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照2张(3×4cm),相片要求详见因私护照更新
另纸详细写明丢失经过,内容包括原照的发照单位、时间、护照号码及出入境等情况
填写《换领因私护照申请表》
请注意的问题
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之后可来馆或电话询问有关情况。经核查,如果同意补发护照,请持领证单按时领取护照
在补办护照期间,如需使用护照,请申办旅行证
费 用 :12000日元
五  香港
香港居民申请香港特区政府护照及永居证
香港居民可通过使馆申请香港特区政府护照及永居证,申请人必须亲自到使馆领事部办理,也可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请香港特区政府护照及永居证,申请人须亲自到香港入境处领取。
香港特区入境处咨询电话:00852-28293093       香港特区入境处传真:00852-25199619
香港居民申请香港特区政府护照及永居证申请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
在日本有在留资格者
持有香港永居证(如申请者未持有永居证,须在申请香港特区护照的同时申请永居证)
请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填写特区护照海外申请书
申请人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正、背面)、香港身份证明书1-5页及有效在留资格页均复印两份
背景无装饰、中度兰色或红褚色的彩色近照一式3张(5.5×4.5--5×4cm)
填写付款表、费用以支票或汇票支付(美元、港币均可),由香港亲友在香港代付也可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由所在地区役所或市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填写的有关表格由本馆领事部提供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打咨询电话
使馆收取递送费:2000日元
六  澳门
申请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暂行办法
申请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暂行办法    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咨询电话:00853-374300   传真:00853-356615
申请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暂行办法 
办理方法
在日本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如需申请澳门特区旅行证件,可在我馆领事部领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申请书"和"海外邮寄申请须知"
申请人按要求备齐有关材料后,按照以下地址直接送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
地址 澳门议事亭前地20号  澳门身份证明局局长 收

因公护照
1  因公护照更新
如果你现持的因公护照已无空白页或办过两次延期,请到使馆办理因公护照更新手续 
因公护照更新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护照
派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司、局级以上)出具的同意更新护照的公函
半身免冠近照两张(3×4cm)
外国人登录证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
费 用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3000日元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
2 因公护照延期
如果你现持的因公护照即将到期(有效期不足半年)且仍有空白页,请到使馆办理因公护照延期
因公护照延期 
请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护照
派出单位出具的同意护照延期的公函
护照有相片页及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海员证延期申请表》
照片1张(3X4CM)
费 用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2000日元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 
3 补办因公护照
如果你的因公护照丢失或被盗,在确认找不到的情况下,可备齐有关材料后,到使馆办理补办因公护照手续 
补办因公护照请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由所在地区役所或市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近照2张(3×4cm)
另纸详细写明丢失经过,内容包括原照的发照机关、时间、护照号码及出入境等情况
派出单位(司局级以上)的同意函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
请注意的问题
待国内发照机关答复同意后方可补发护照
费 用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6000日元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
八  因公护照换因私护照
你可到使馆办理因公护照换因私护照手续 
因公护照换因私护照请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护照
原派出单位出具的同意更换护照的公函
半身免冠近照2张(3×4cm)
护照相片页及外国人登录证(正面)二项复印件
填写《换领因私护照申请表》
请注意的问题
如未提供原派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函也可受理,由领事部向原发照机关核审,待国内发照机关答复同意后予以办理
公派留学生如持有驻日本使馆教育处证明可在4个工作日内发证
费 用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6000日元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 
九  如何取件 
请持领证单,于领证日(上午9:00--12:00 ),到使馆领事部一层大厅取件。
请先到6号窗口结算费用,然后到入金机付款,最后到4号窗口领取证件。
注意事项
请在领取日付款,提前购买的入金券无效且不能退换!!
如我们电话通知你需要其他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提供给证件或签证办理人员,再取件。
领证单为领取证件或签证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可本人领取,也可由他人代领
如领证单丢失,当事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亲自到使馆领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后取件
证件或签证取出后,请即在使馆内确认证件或签证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申请时的窗口担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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