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日本人配偶,现持3年签证。来日多年,唯一让我担心的是在中国与前夫之间的孩子问题。当时离婚时,孩子的抚养监护权归前夫。事实上,这么多年,都是我寄生活费给孩子。现在儿子满19周岁。马上高中毕业,他想来日本,我也想让他在我身边生活以作些补偿。但是听说18岁以上的孩子来日本很难获得签证,请给予指教。
答:按入管规定申请“定住者”签证的基本条件之一为抚养未婚未成年者。未成年的年龄按日本法律为20周岁以下。按中国法律为18周岁以下。所以说18周岁至20周岁之间的孩子获得来日签证的可能性很小。而且没有孩子抚养权的话不会获得签证。但是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事实上,19周岁获得许可来日的人也有。所以希望你找有经验的行政书士分析你的情况后,再作判断。
(こぐれ国际法务事务所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