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刑法对"犯罪"的定义:
(1) 对个人利益的侵犯:杀人罪、伤害罪、过失致死致伤罪、堕胎罪、威胁罪、监禁罪、诱拐罪、强奸、猥亵罪、盗窃罪、强盗、诈骗罪、恐喝罪、贪污罪。
(2) 对社会利益的侵犯:放火罪、失火罪、文书伪造罪、赌博罪。
(3) 对国家利益的侵犯:内乱罪、公务执行妨害罪、赠贿罪、受贿罪等。
触犯日本法律应负的责任:
首先要应明确的是--什么是违法行为。犯罪嫌疑和罪犯是不同的概念。违法行为指的是没有按照日本法律规定履行一个外国人的义务。比如,没有随身携带有效的身分证明;以偷渡的方式进入日本、超期滞在等。在处理上,因没有随身携带身分证明被拘留时,可以委托家人送到被拘留处。根据本人当时的态度不排除有被罚款的可能性。偷渡或超期滞在者则会被采取必要的法律惩戒措施之后强制送还回国。如自己到入国管理局自首,即可办理出国手续。
但是,一旦做了本文第一段中所列罪名的任何一项,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被检察官提起刑事诉讼后,必须由律师作为代理人为被审者辨护。没有律师出席法院不能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