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消息: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东京地裁在2008年12月28日,对一位中国女留学生要求东京入管停止收容命令一案做出判决。由于入管不等地裁做出判决,已迫不急待地将这位中国女留学生强行遣返回国,使案件面临“原告不在”的现实,迫使地裁不得不取消这起提诉。
地裁对入管的做法非常愤慨,在判决书中对东京入管提出了严厉批判,指责入管行为是违法的。
2006年7月,东京入国管理局对高级美容整体院连锁店“乌来”进行搜查时,认为在那里打工的90名拥有“留学”、“就学”等合法在留资格的中国学生等有“资格外活动”之嫌,采取了限时收容、强制送还的方针。
为此,4名中国留学生请日本律师作诉讼代理人,于2006年7月21日向东京地方裁判所正式递交了提诉状,要求东京入管停止收容命令。但是其中一名中国女留学生,没有等到判决结果出来,就在12月22日被入管强迫遣返回国。
为此,东京地裁在2007年12月28日的判决中,对东京入管进行了严厉批判。
这位中国女留学生于2000年来日,2004年考上了大学,并在上述按摩店中打工。入管方面认为她的打工时间超出了每周48小时的限制规定,因此把她定为强制送还对象。
东京地裁的判决指出:入管不等地裁终审案件做出判决,在口头辩论结束当天就发出收容令,拘留原告,强行推进并执行强制遣返手续,有违反诉讼信义的原则之嫌。地裁作为法院,对此表示十分遗憾。
针对以上的问题,《中文导报》记者在1月10日采访了原告律师大贯宪介。大贯宪介披露说:虽然东京地裁对入管进行了严厉批判,但是入管现在严厉整治留学生打工,挥舞强制送还大棒的做法不会改变,这是因为形势的变化和入管内部结构的变化。
“乌来”事件中的90名中国女留学生现在基本都被遣送回国;4名原告中有一名失踪,其他3人也都被送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