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一年一度的“中元”时节又将来临,按照日本的习惯大部分企业都会向长期合作的重要客户送上“中元”礼品,以表感谢之心等,例如赠送啤酒、果品以及商品券等。这些支出在企业会计上称之为“交际费”。所谓交际费是企业为之经营活动顺利、圆满地进行所支出的请客、送礼等费用。当然企业会计把它作为费用打入成本。但是税法本作节约和课税公平的理念出发,对交际费的“损金算入”限度额作出了规定。
(1)期末资本金在5000万日元以下的法人:
※ 一年中所支出的交际费等的金额在400万日元以下的话,能作为“损金算入”的限度额为:支出交际费等的金额×80%
※ 一年中所支出的交际费等的金额超过400万日元的话,能作为“损金算入”的限度额为:400万日元×80%
(2)期末资本金超过5000万日元的话,那么所支出的交际费则全额不能作为“损金算入”。
但是为了提高中小企业的活力,促进消费,加强中小企业与地方经济的关系,日本政府在平成15年度的税制改革中扩大了交际费“损金算入”的限度额。具体内容如下:
(1)期末资本金在1亿日元以下的法人
※ 一年中所支出的交际费等的金额在400万日元以下的话能作为“损金算入”的限度额为支出交际费等金额×90%
※ 一年中所支出的交际费等的金额超过400万日元的话,能作为"损金算入"的限度额为400万日元×90%
(2)期末资本金超过1亿日元的话,那么所支出的交际费则全额不能作为“损金算入”。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改正法的适用期间为2003年4月1日起至2006年3月31日中开始的事业年度。
作为各企业经营者了解并掌握交际费的“损金算入”限度,合理、正确地使用这一“节税手段”具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