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5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3名中国女实习生状告“堀内缝制”公司和一家派遣工会拒付加班费一案,经过日本青森地方法院八户支部的法庭调解,4月14日以和解而告终。“堀内缝制”公司和派遣工会同意向3名中国女实习生支付总额为310万日元的“和解金”。
据该报了解,2004年7月到2005年6月,3名中国女性名为“堀内缝制”公司的“研修生”,实际上被作为单纯劳动力使用,多次被强行要求加班,公司却不支付加班费。2007年4月,3名中国女性将“堀内缝制”公司和派遣工会告上法庭,诉求向她们每个人支付42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同时,她们还向青森县三泽市十和田劳动标准监督署告发所在公司,指出公司从她们“研修补助费”中扣除的煤水电费远远高于实际使用的额数。
经过法庭多次调解,此案以和解告终。3名中国实习生向媒体表示:“通过这起案件,我们希望日本社会能够进一步了解中国研修生生活和工作的真实状况,也希望今后日本的企业不要把中国研修生当作‘道具’来使用。”
“堀内缝制”公司和派遣工会方面的律师则表示:“此案最后以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方式获得和解,应该是最好的结果。”(林道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