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原持就学生签证,去年,我和日本人女性结婚后,转成日本人配偶者签证。和她生活一年多,我随时都感到婚姻危机。其实我是为了签证才和她在一起的。而她则是为了我的钱。我打工的血汗钱全被她吞没了。不知何时会离婚,离婚后我的签证该怎么办?听朋友说,注册自己的公司可以改变签证。要是可以的话,我也想马上开个公司,当然是皮包公司了。
答:恕我直言,你为了签证所付出的代价很大,作为一个男人理所应当要负起应有的责任。如果你的日本人妻子是为了具有实际意义的生活才和你结婚的话,那么你该学会如何面对她。至于离婚后你的在留资格,明确地说,几乎不可能。也就是说只有回国。因为你的情况不符合申请“定住者”条件。定住者签证的意义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日本居住,而且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与日本社会有相当强的关联性,同时已经在日本打下了生活基础,回国后无法生存。至于你提到的开公司,也是一个空想,一个不运营无实体的公司毫无意义。
你现在持日本人配偶签证。在入管法上无任何就劳限制。要想注册公司,就要扎扎实实地付出努力,做出营业成绩,积累出成果后,你才有实力,有信心向入管申请你的在留资格变更(离婚后)。附加一句,入关签证的最新方针是希望有能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留在日本。
(こぐれ国际法务事务所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