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持“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就职已一年多。由于工资较低,加上会社业务不是很忙,我想利用节假日打工多赚点钱。
上星期我去了一家较大的料理店去面试,店长让我首先去入管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然后再决定是否录取我。请问我的情况,能否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另外,我是否可以利用休息日打工?请指教。
答:首先让我说明一下“资格外活动许可”是针对持“留学、就学”及“家族滞在”的人而言,在一定期间打工并取得报酬的情况下,需要事先向入管申请此许可。你现在持就劳签证,没有必要向入管申请该许可。那么,是否就是说你可以利用休息日打工不算违反入管法呢?虽然,入管没有明文规定不许打工,但是如果因打工所造成的结果你本人应该承担。
举个例子,两个月前,入管与新宿警察署共同对新宿一家中华料理店进行了搜查。
对店里打工的8位中国人的签证进行了逐一严格的调查。其中2人因没有上学,已被学校开除持就学签证的人被取消在留资格,遣送回国。另外,1人持“人文知识,国际劳动”签证的人因是架空签证(从未到会社上班)也被取消签证。那么还有一位和你的情况一样,据入管调查,该人星期一至星期五很认真地在会社就职工作,只有星期六、星期日在该饭店打工。为了搞清事实真相,该人被入管调查了多次,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最后得到入管一句话“做好本职工作”。
以上的例子供你参考,请你自己判断。另外,你是专门学校毕业的,工资标准和同等学历毕业的日本人一样,按劳动法规定不是低工资标准,请你理解。
(こぐれ国际法务事务所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