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年前我持“技能”签证来日,被一家中华料理店雇佣当厨师。来日半年后我妻子持“家族滞在”也来到了日本。我们夫妻二人把店当家,从早干到晚。尽管这样,我和店老板总有合不来的感觉。老板是归化的华人。他的自私和狭隘让我接受不了,更有甚者,他都是购买过期的、质量最差的的食品提供给客人。客人逐渐减少,他抱怨是我的技术不好。
一个月前,我实在忍无可忍提出辞职。现在他欠我和妻子的工资共40多万。和他交涉,他找出各种理由不给,他很野蛮地说,你告吧,我黑道白道都好使。
我该怎样才能讨回自己的工资呢?我想伸张我的权利。
答:这几年,接到像你这样的商谈案例很多,像你这样苦于受害的厨师很多。基本上是中国人欺负中国人,实在令人可悲。
你有权利要回你的工资。雇主没有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建议你去店所在地的劳动基准监督署去投诉。请求仲裁解决。如果没能解决,去简易裁判所提出起诉。相信你会得到公正的结果。
后注:有的人也许凭一时侥幸心理钻法律的空子,逍遥法外,但是损人利己将永远逃脱不了良心的制裁。
(こぐれ行政法务事务所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