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日本法务大臣野泽太三在内阁会议之后的记者招待会上说,对于外国人非法滞在者的“在留特别许可”制度,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今后将积极地、有弹性地加以运用。
法务省从去年的“在留特别许可”事例中选择26件,首次将其概略登载在主页上,以此作为运用的基本标准。对于由法务大臣酌情处理的“在留特别许可”,有群众组织指出其“运用的规定不够明确”。对此,野泽认为:“事例的公布有助于提高许可的透明性和公平性。”
目前公布的2003年度获得“在留特别许可”的1万件事例中,由法务省入国管理局选出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例”26件。其中不仅包含入境经过、生活状况,还将记载“日本人配偶”、“定居者”、“留学”等取得在留资格的类型以及在留期限等内容。
对于数万名在日“黑户口”华人(包括偷渡者)来说,法务省的这一做法有着极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这主要体现在,第一,作为民主国家,日本的入管政策更进一步人性化、人道化。一方面在加大取缔“黑户口”和非法就劳的同时,另一方面,放宽政策,对于那些勤劳本分、未触犯其他法律的“黑户口”,给予新的出路,允许其由“黑”转“白”。第二,对于“黑户口”华人而言,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在困扰着他们,那就是一直不能明确地了解由“黑”转“白”到底都需要符合那些条件。这次26件“典型事例”的公布,就可以使他们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按图索骥,检验出自己是否符合“在留特别许可”的条件,决定是否申请办理“在留特别许可”,由“黑”转“白”。
记者查阅了法务省的主页,看到了以下内容:
平成16年8月
法务省入国管理局
关于“在留特别许可”得到批准的事例
1、关于“在留特别许可”的运用
入国管理法第50条规定的“在留特别许可”,是由法务大臣酌情处理——在判断是否给予该许可时,根据每个具体的个案,希望在留的理由、家族状况、生活状况、品行、内外的各种因素,加上其他各种情况,包括对该外国人的人道关怀的必要性和给其他非法滞在者带来的影响——要进行综合性地考虑。
对于“在留特别许可”制度的运用,到目前为止一直是努力以上述观点为基点来进行的,从“在留特别许可”处理的透明性、公平性的角度出发,由平成15年度批准的“在留特别许可”事例中,选择对今后有参考意义的事例给予公开发表。
同时,事例在今后也将得到不断的补充。
2、平成15年度“在留特别许可”得到批准的事例
……
在这26个事例中,涉及到各种形式的“黑户口”:有偷渡的,有短期签证来日本后“黑”下来的,有不去上学“黑”了的……由于篇幅的原因,这里不可能将26个事例全部刊登,仅择其一翻译出来以供参考。
(事例16)
1991年9月,以在留期间“15天”的“短期滞在”在留资格来到日本,此后没有进行在留期间的更新,也没有进行在留资格的变更,成为非法滞在者。2002年9月与日本人男性结婚,并和其生了一个孩子,生活安定。2002年12月,到地方入国管理局自首,报告了自己是非法滞在者,没有发现有违反其他法令行为的东亚出身(生)的30岁女性。
“在留特别许可”的内容:在留资格“日本人的配偶等”,在留期间“1年”
本着服务在日华人的宗旨,本报特将入管局在其主页上公布的26件“在留特别许可” 的“典型事例”全部翻译出来,免费提供,凡有意者请来报社索取(也可请朋友代取)。
另外,本报(日本新华侨报)与木樽国际行政法务事物所联合,为有关的华人提供进一步的咨询(需要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