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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来日又犯罪 梦断东瀛悔不及

作者:银湘  来源:日本新华侨报   更新:2006-9-29 15:51:59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9月11日,横滨地方裁判所判决了一起“帮助盗窃”案件。案犯为福建福清女性林某。法官判决林某两年半实刑,缓期四年执行。按照日本法律,林某可先行回国,不必在日本蹲监狱。林某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后悔不该非法来日,又走上犯罪道路。

林某三年前以“换人头”的方式非法来日,花了约200万日元。今年5月,同伴去一户人家偷东西,让她望风,同伴得手后很快逃走了。她还在那儿鬼鬼祟祟东张西望,于是有人报警,她被抓了。她不知道同伴偷了什么东西,原先同伴承诺给她的1万日元“望风费”也没有得到。她没有得到任何利益,但是因为她被抓了,她要承担“帮助盗窃”的罪名,同时因为是不法入境,她还有另一个罪名——违反难民法。

帮助林某请律师的行政书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些人总抱着日本遍地是黄金的想法千方百计来日,结果发现理想与现实有很大距离。因为自身是不法入境身份,难以在日本工作与生活,更谈不上赚大钱了。个别人就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有的人文化水平很低,没有任何法律知识。以为别人偷东西时望望风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结果受到法律的严裁。非法入境是中日两国都不能允许的事,希望一些人打消这样的念头,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以身试法。同时希望广大在日华人在日本生活一定要遵守日本的法律,靠自己的真才实学来获取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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